发展阶段:1999年,国务院在批转《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时,明确提出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出,“实践证明,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可以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要求“加强对社区成员的社会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至此,社区教育在中央的文件中得以明确,教育事业有了一个新的领域,这就是社区教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适应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学习的需要,从1999年开始,教育部先后在上海、江苏、天津等地实地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00年4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区教育的内涵和任务,并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省市的8个城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2001年12月,教育部召开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确定了第一批28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2004年,教育部又印发《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并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向全国发展。
由此,从实验起步到大面积创建,全国社区教育开始蓬勃发展。
2.多管齐下,社区教育在政府主导下实现快速发展
自2001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民政、文化、文明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多管齐下,全力推动我国社区教育工作快速发展。
第一,社区教育从中心城市向全国城乡广泛发展。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召开后,大部分省市也分别召开了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专门会议,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提出了社区教育的发展目标,对本地区社区教育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如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南京、济南、宁波、苏州等多个城市,都明确提出了发展社区教育、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目标,制订了一系列旨在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目前,社区教育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城乡已经初步得到普及,在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的多数城区也都已得到不同程度地开展,特别是很多百强县甚至在乡镇社区教育也得到了发展。其中武汉、太原、成都、西安以及克拉玛依等城市的社区教育,取得的成绩尤为显著,成为中西部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突出典型。
第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社区是我国社会转型和社会结构变化的产物,伴随社区发展而发展的社区教育,也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新生事物。由于我国社区教育尚处起步阶段,构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为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地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坚持改革,不断创新,在实践摸索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营造了在党政部门统筹领导下,教育、宣传、民政、妇联、共青团、工会、关工委、学校、企业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喜人局面。
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构建了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教育发展模式,定期召开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共商社区教育工作大计,并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切实落实社区教育目标责任制,促使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关心支持社区教育,为社区教育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共建共享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各地本着“教育面向社区、资源来自社区”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各类教育、科技、文化等资源,横向联合,纵向沟通,努力拓宽教育渠道,推动社区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