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社区在较短时期内大量兴起,不仅对我国城市行政系统的改革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也向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原有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战。认识和管理传统社区的知识和手段已经不足以使人们理解和解决新型社区碰到的种种实际问题了。
关于城市研究,我是一个新兵。不过,90年代初,我在东南沿海地区研究社会经济发展时,已经预感到那里大小城市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城乡人口的流动以及各种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人们的社会生活出现一个大的变化。1996年,我在浦东新区实地考察时已看到了这种变化。但这种变化的深刻性不是光靠书本上提供的理论和方法就能认识和理解的,在较大程度上还需要研究者自已去直接接触当地生活的各种人以及他们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去年,上海大学成立了上海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就是想以研究上海的社会发展为主要对象,培养出既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又能贴近社会实践的研究工作者。
上海对社区发展的研究比较早。而且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尤其是为基层行政体制的现代化找到了一个为社区组织服务的办法。这个办法已进行了好些年的尝试,我去访问了几个试点地区、亲眼看了之后觉得,它的进一步完善可以促成一个适应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区生活系统。这使我很感兴趣,也引起了我的思考。我对自己的思考进行了一些归纳,算做对上海社区发展研究的一个起点。
回想起来,社区这一概念,最初是燕京大学一些大学生1933年介绍美国芝加哥学派创始人帕克的社会学时,用来翻译英文 Community一词的。它的含义简单地说是指以地区为范围,人们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的群体,用以区别在血缘基础上形成的互助合作的亲属群体。血缘群体最基本的是家庭,逐步推广成氏族以至民族(虚拟的血缘关系)。地缘群体最基本的是邻里,邻里是指比邻而居的互助合作的人群。邻里在农业区发展成村和乡,在城市则发展成胡同.弄堂等等。
根据我们的意思,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人类是聚众成群相互合作共同生活的。从一般群居发展成为一个共同相互合作的社会,人类在这一过程中经营共同生活时需要一套关于个体间合作的行为规范,并且要求这些合作个体对其行为规范有一个共识,即所谓的构成了一个共同生活的社会。这个社会基于两种不同的人群关系之上:血缘和地缘。
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即人们常说的以家庭为细胞的社会。家庭的结合是由于生殖和生育的需要,不仅母体有较长的生育期,个体获得生命后还要有一个较长的抚育期,才能独立经营生活。人类的这个特点即所谓的“之所以异于禽兽者”。这里就开始了亲子之间的抚育关系,即上面所说的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团体是家庭(关于这方面的引申可参看我著的《生育制度》一书)。
地缘性的社会关系,是指不同的个体由于共同生活的邻近空间而发生的相互合作的关系,一般说来,是由于不同的血缘团体生活在相邻近的地域而发生的相互合作的社会关系。建立在这种社会关系之上的社区是地区性的社会,它区别于亲属性的社会。
在西方经典社会学理论中,人们往往把“社区”与“社会”对立起来看,这个对立主要反映在人们建立关系方式上的不同:社会是以个体性的目的、利益为基础的,社会成员之间合作的主要纽带是契约、交易和计算关系,这些关系的制约通常依据正式法律;而社区则是以认同的意愿、价值观念为基础的,血缘、邻里和朋友关系是社区成员之间合作的主要纽带,对其成员行为的控制通常依据传统、习惯或乡规民约。
然而,随着西方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区的原有特点发生了变化。社区概念的本来意义也发生了变化。我国的现代社区建设受到人们的重视是近十几年的事。但并不意味着在这之前中国没有社区性的组织和活动,其实,中国传统的社区性组织和活动,由于50年代初以来的不断革新,已经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现代社区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