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教育示范区的再实验

作者:李蜜蜜来源:湖州社区大学发布时间:2023-08-10浏览次数:129

与实验区阶段实验不同的是,示范区阶段的再实验,是要进一步拓展示范区的外延,着眼点是以示范和辐射为主,形成在面上更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如果把实验区的实验作为初级实验的话,那么示范区的再实验应该是更高层次的实验。综合现状来看,我国社区教育示范区都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形成并转化了一些典型的做法和经验,凝聚了社区教育的发展力量,成为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然而,我国社区教育示范区也出现发展乏力、后续不足等问题,在实验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有明显的不足,面对瓶颈问题不再积极应对而是有所回避,创新精神明显不足,有的示范区甚至出现“牌子到手、发展到头”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示范区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为此,教育部曾于2011年、2012年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进行了督查,对示范区予以了高度关注,也回应了社会各界给示范区的美好期盼。

(二)有助于促进示范区的内涵发展

内涵是示范区立足和发展的基础,是示范区发挥示范效应的前提,“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意味着社区教育不能仅停留在活动层面,必须加强诸如队伍、基地、制度和体制改革。”[3]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教职成厅〔20107号),明确了社区教育示范区的基本标准,并在“领导与管理、条件与保障、教育培训与学习活动、社区教育成效、特色与创新”5个一级指标中作了明确规定,示范区标准是对示范区内涵的最好诠释。具体来说,示范区需要建立和健全社区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需要在社区教育环境、经费、队伍等方面形成有效的保障,需要完善面向各类人群的社区教育活动,突出社区教育的成效等。

现实是,示范区的现状并不尽如人意,示范区之荣誉并不是无懈可击。从示范区的评选机制来看,由于全国存在地区性的差别,示范区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并未达标。从示范区的实验过程来看,有的示范区并未开展过全面的实验工作,基础不牢;有的示范区开展了相关实验,但并没有解决好急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关系到社区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比如在领导体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依然缺乏;有的示范区开展的实验项目,还是停留在低水平,如对于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开发与整合、学习方式拓展等方面并未取得重大的进展。从示范区发展的时限来看,有的示范区开展的实验项目取得过重大成果,但时过境迁,面对社区教育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变革的新要求,需要示范区进一步实践与探索。

鉴于此,示范区的设立,不是实验工作的终结,而是新的实验的重启。着力提升内涵,各示范区的再实验应该有所区别和侧重。一是补课性实验,那些尚未全面开展过实验的示范区,应该根据本地区实际,补上实验这一课,并达到相应的实验水平;二是延续性实验,那些已经开展了社区教育实验、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示范区,需要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开展实验并有新发展、形成新成果;三是提升性实验,那些已取得较丰富实验成果的示范区,要以攻坚克难的勇气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把示范区的层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应该指出,上述三种不同要求的再实验,并不是低水平的重复,而是要在提升内涵上下功夫。 2013年,教育部批准设立了422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教职成司函[2013]191号),并指出,“实验项目是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社区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有助于推动社区教育持续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社区教育是伴随着工业经济时代的到来而出现的,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社区教育的开展,对于解决社会问题、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个人和社会的共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现代社区教育的兴起不过30年时间,本世纪开始,我国社区教育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2001年起,社区教育通过实验区带动逐步拓展,实验区从28个发展到177个;2008年起,社区教育通过示范区引领不断提升,示范区从34个发展到90个;展望2015年,社区教育将进一步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其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延伸。在此背景下,作为社区教育的领头羊、先行者,示范区只有通过不断深化实验,进一步探索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律,激发社区教育新的活力,增强社区教育发展动力,才能确保社区教育向纵深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