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Admin来源:湖州社区大学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110

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学习型城市治理创新。

按照“政府统筹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要求,加强社区教育顶层设计,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教育多元参与、协商合作新机制;培育多元社区教育主体,促进各类教育与社区教育有机融合,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明确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的职能定位,优化全省社区教育机构运行机制;加强社区教育课程资源体系、教学实施体系、督导评价体系及保障体系等制度建设,增强社区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能力;推动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实验)区和全国数字化学习先行区等创建工作,到2020年,争取全省更多的县(市、区)达到全国建设标准。

(五)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夯实学习型城市建设基础。

全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各类人才成长成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以从业人员为主体,积极推进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供岗位适应能力和创业能力;建立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中发挥主体作用,将职工教育培训纳入行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培训和适需对路技能人才培训;选择若干行业领域,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机构,重点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培训,促进社会化培训健康发展;加大对农民工、失业者、低技能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职业培训的扶持。

(六)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建立健全老年教育服务体系。

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积极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与青少年教育事业的均衡协调发展。坚持以老年人为本,以面向全体为原则,以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的导向,以增加老年教育服务供给为重点,以挖掘教育资源、激发社会活力为抓手,不断提高老年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学习型城市、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补齐“短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老年教育,不断丰富扩大老年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老年教育资源作用,建设全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老年电大教育系统和社区教育系统,积极承担起老年教育体系建设任务,研究制订老年教育标准和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指导各地的老年教育工作。各级成人继续教育机构尤其是社区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承担起为当地居民服务的责任,积极为周边老年人就近入学提供方便,优化城市老年教育的空间布局。基本形成面向全体、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教学有序的老年教育新常态。

(七)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增强学习型城市组织活力。

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增强社会组织的学习能力,分类研究制定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标准。重点深化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团创建,形成多模式、广覆盖的学习型组织创建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托社会第三方对各类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和长效管理,保证创建质量;构建遍布城乡的居民自主学习团队,培育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和学习文化,增强各类组织、团队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八)统筹各类学习资源,提供多样化学习选择。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学习资源的社会化。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公共学习资源建设,开设适应居民学习需求的课程;深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纪念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满足居民学习需求;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居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为居民终身学习提供便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市场机制,发挥各类资源建设方或提供方在居民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