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湖镇“一二四”普法教育活动走进达民村文化大礼堂

作者:谈丽萍来源:湖州社区大学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74

现在,电动车依然是我们出行的必要交通工具,尤其是上班族和农村地区,不仅仅体积小、灵活度高,关键是售价便宜,出行更方便。但是,由于大量的电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混乱,交通事故频发。为了让广大居民更清晰地了解国家有关电动二轮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的新交通法规。2021926日下午,菱湖镇社区教育中心邀请了菱湖镇交警队的朱震宇警官,在达民村文化大礼堂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主要向大家讲解电动二轮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的属性区分和相应的驾驶资质要求及处罚事项,有198位老年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朱警官讲到,电动车作为我国的主流交通工具,无论是两轮、三轮、低速四轮由于出现的年头并不算很久,所以在管理制度上远没有汽车那么完善,而随着电动车成为主流的车型,目前我国也在借鉴汽车的管理模式,在给“电动”车型立规矩。未登记的电动车禁止上路,上路电动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头盔。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后一律禁止上路行驶。非标电动三轮车可以申请临时号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采取申请临时号牌制定或备案制度,对电动三轮车违章、未备案等违规上路行为进行严查。为了避免在标准实施之前有更多的非标低速四轮车进入市场,从源头停止不符合标准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对于所有电动车驾驶员都应该要考取驾驶证,一证在手,出行无忧。

作为“电动”车型,不仅现在是主流的车型,重视环保已经是一个大趋势,“电能”这样的新能源,具有绿色出行的优势,在未来更是会大有可为,只不过,想要成为交通工具的核心车型,它必须要有一定的“规矩”,这也是对于使用它的车主负责,更是对整个道路安全的负责。所以,即便我们是驾驶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也不要再认为自己是“弱势车型”,随便开也觉得无所谓,要按照汽车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道路不仅是汽车的,也是所有“电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