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步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按照《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以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宗旨,积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积极探索学习成果认定、学分转换等标准和办法,制定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的激励政策,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快学分银行信息管理平台和终身学习档案信息库建设,搭建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认定、存储和转换公共服务平台。重视学分银行在社区教育领域中运用,鼓励结合区域社会发展需求推进非学历教育学分银行试点工作。
七、加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各地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委员会(领导小组),落实社区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把社区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教育的统筹管理,制定落实本地区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大推进社区教育的工作力度。
八、强化社区教育支持服务。各地要加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整合开发社区教育资源,落实人财物,构建社区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加大对社区教育专业化发展支持力度,制定出台区域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培养指导实施意见,积极解决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实际问题。加大对社区教育的经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用人单位和学习者合理分担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推进社区教育社会化,探索社区教育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推进社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学习广场·浙江终身学习在线开展社区教育,扩大社区教育资源覆盖面。
九、加强社区教育评价督导。各地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将社区教育工作绩效作为“一把手”及主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工作职责范围。社区教育发展情况列入对各地教育局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成立专门的社区教育评估机构,制订社区教育考核评估标准,建立第三方对社区教育发展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社区教育满意度测评。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体育局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5月15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