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社区教育导师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浙社教〔2017〕3号)工作要求,在各地报送推荐基础上,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浙江省社区教育施国强导师工作室”等6个为2017年度浙江省社区教育导师工作室,创建周期为2年。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4-8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8904355。电子信箱:sqjy@zjtvu.edu.cn
2017年5月4日
2017年浙江省社区教育导师工作室创建名单
序号 | 导师工作室名称 | 主持人 | 所在单位 |
1 | 浙江省社区教育施国强导师工作室 | 施国强 | 杭州市萧山社区学院 |
2 | 浙江省社区教育张雪琴导师工作室 | 张雪琴 | 宁波市海曙区社区学院 |
3 | 浙江省社区教育金繁导师工作室 | 金 繁 | 温州城市大学 |
4 | 浙江省社区教育邵志华导师工作室 | 邵志华 | 嘉兴市平湖社区学院 |
5 | 浙江省社区教育王剑萍导师工作室 | 王剑萍 | 绍兴市嵊州社区学院 |
6 | 浙江省社区教育金小萍导师工作室 | 金小萍 | 湖州市长兴县社区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