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根据省教育厅总体工作部署,积极发挥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浙江老年开放大学职能,继续深化社区教育品质发展,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组织体系,着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补齐教育短板,为“十三五”期间整体推进全省终身教育事业,实现教育现代化夯实开局基础。
一、加强业务指导
1.举办“第四届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更多市县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实施“知识产权进社区”专题教育活动。加大对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老年教育学习成果评选与展示活动。
2.协助教育厅开展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农村职成教示范县创建工作,重点推动全省学习型城市建设,鼓励设区市积极加入全国学习型城市联盟,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学习型市县城市创建活动。
3.加强全省老年教育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各级电大、社区学院和街镇社区学校积极参与老年教育,努力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机构,丰富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优化老年教育空间布局、更大程度上满足老年人参与学习和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4.指导各类社区教育机构因地制宜开展新市民、新型农民和在岗职工等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涉老类护理、家政服务、志愿者等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项目。评选一批有特色、有实效的成人教育培训品牌项目。研究建立扫盲常态化工作机制,征集和提炼一批扫盲工作典型经验。
5.继续推进社区教育项目实验工作,加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项目、课程建设管理工作,做好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推进社区教育品牌创建与培育工作,开展省级社区教育品牌评选活动。
二、加强理论研究
6.开展终身教育立法调研工作,积极推动终身教育立法列入我省“十三五”立法规划,加快浙江省终身教育法制化进程。
7.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制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团、学习型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点、满足老龄群体特殊需求的老年学习型社团。
8.开展街镇级社区学校发展研究,组织调研社区学校的性质属性、经费来源、人员队伍、场地设施和办学情况等各方面情况,深入分析和研究发展现状与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9.开展终身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做好省级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支持各地积极申报高级别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研究课题。以老年教育为重点,研究制订老年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与体系。
10.组织编撰出版《老年教育工作创新案例》和《社区教育服务社区治理案例》。
三、积极提供政策咨询
11.协助教育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市、县、街镇各级社区教育机构的职能定位,优化各层级间运行机制。制定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标准,促进老年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
12.协助教育厅建立社区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制定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规范,促进解决终身教育工作者职称评审和待遇问题。
13.研究制定面向城乡居民的终身学习平台建设标准、终身学习资源建设标准,促进全省终身学习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鼓励微视频、微讲座、微课程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模式,组织开展社区教育优秀微课程评选。
14.研究新形势下教育多样化和学习个性化的发展途径,结合学分银行建设工作,在成人教育方面先行探索建立终身学习评价体系。
四、加强队伍建设
15.继续分层分类推进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培养工作,实施开展“百名社区教育名(院)校长”培养工程,组织社区大学(城市大学)校长业务研修,开展省级社区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16.依托省社区教育青年协作组织,开展社区教育青年骨干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交流协作,举办全省社区教育青年骨干学术论坛。